2017年6月15日,《国际卫生条例(2005))》(以下称《条例》)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福建福州召开。会议回顾总结了《条例》实施工作进展,交流了工作经验和做法,研讨了下一步《条例》实施工作重点。
会议指出,自《条例》2007年6月15日生效以来,我国全面履行国际承诺,积极推进《条例》实施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会议强调,新时期要深刻认识《条例》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。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,持续发展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,公开透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要结合我国卫生应急工作实际,积极参与国际卫生标准、规范制订,加强研判研究,主动作为,努力在国际公共卫生危机应对中发挥引领作用。
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许树强作会议讲话。环境保护部、农业部、质检总局、林业局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及委疾控局、医政医管局、食品司、科教司、国际司有关同志 ,中国疾控中心、河北等6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负责同志、北京大学等著名高校专家参加了会议。